支持

第 508 条

第 508 条于 1998 年出台,是美国 1973 年《康复法》的一项修正案,旨在为残疾人消除信息技术方面的障碍。

以下产品符合第 508 条的要求,详见以下声明:

  • OpenText Exceed onDemand™8
  • OpenText™ Exceed™ PowerSuite 14、2008、2007、2006、10
  • OpenText™ Exceed™ 15, 14, 2008, 2007, 2006, 10
  • OpenText™ Exceed™ 3D 15, 14, 2008, 2007, 2006, 10
  • OpenText™ Exceed™ XDK 15、14、2008、2007、2006、10
  • OpenText™ Exceed™ 自由 14, 2008
  • OpenText™ HostExplorer™ 15, 14, 2008, 2007, 2006, 10
  • OpenText™ NFS Solo 14、2008、2007、2006、10
  • OpenText™ NFS 客户端 14、2008、2007、2006、10
  • OpenText™ NFS 服务器 14
  • OpenText™ NFS Gateway 14、2008、2007、2006、10
  • OpenText™ 安全外壳 15、14、2008、2007、2006、10
  • OpenText™ 安全终端 14、2008、2007、2006、10
  • OpenText™ 安全服务器 1.0
  • OpenText™ SOCKS 客户端 14
  • OpenText™ NFS Maestro 服务器 2007、2006、10
  • OpenText™ NFS Maestro 服务器企业版 2008、2007
B 分部--技术标准 § 1194.21 软件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
要求 支持
(a) 如果软件是为在有键盘的系统上运行而设计的,产品功能应可通过键盘执行,而功能本身或执行功能的结果可通过文字识别。 是的,我们的软件为所有操作提供了键盘对应功能。
(b) 应用程序不得破坏或禁用其他产品的已激活功能,如果这些功能是根据行业标准开发和记录的。应用程序也不得破坏或禁用任何操作系统的已激活功能,这些功能被确定为无障碍功能,而这些无障碍功能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已由操作系统制造商记录在案,并可供产品开发者使用。 我们的软件不会干扰操作系统内置的辅助功能。
(c) 应在屏幕上清晰显示当前焦点,并随着输入焦点的变化在交互界面元素之间移动。焦点应通过程序显示出来,以便辅助技术跟踪焦点和焦点变化。 我们的产品通过操作系统内置的标准功能提供可视化焦点指示器(除了在任何主机控制的客户端区域内由主机控制的光标)。
(d) 应向辅助技术提供有关用户界面元素的足够信息,包括元素的标识、操作和状态。当图像代表程序元素时,图像所传达的信息也必须以文本形式提供。 我们的产品提供有关用户界面对象的信息。
(e) 当位图图像用于标识控件、状态指示器或其他程序元素时,赋予这些图像的含义应在整个应用程序运行过程中保持一致。 我们的产品使用一致的图像来识别控件。
(f) 文字信息应通过操作系统显示文字的功能提供。至少应提供文本内容、文本输入符位置和文本属性等信息。 我们的产品通过标准系统功能调用或支持与辅助技术互动的应用编程接口提供文本。
(g) 应用程序不得覆盖用户选择的对比度和颜色以及其他单独的显示属性。 我们产品的用户界面继承了系统对字体、大小和颜色的设置。它支持所有用户界面控件的高对比度系统设置(由远程主机控制的客户端区域除外)。
(h) 在显示动画时,信息至少应以一种非动画演示模式显示,供用户选择。 我们的产品不在用户界面中使用动画(除非主机应用程序需要)。
(i) 颜色编码不得作为传递信息、指示动作、提示反应或区分视觉元素的唯一手段。 我们的产品将色彩作为一种辅助手段,而不是传达信息或指示动作的唯一方式。
(j) 当产品允许用户调整颜色和对比度设置时,应提供能产生各种对比度的各种颜色选 择。 我们的产品提供多种颜色选择,能够产生各种对比度。
(k) 软件不得使用闪烁或闪烁频率高于 2 赫兹但低于 55 赫兹的文字、物体或其他元素。 我们的产品不使用闪烁文本、对象或其他元素(除非主机应用程序需要)。
(l) 使用电子表格时,表格应允许使用辅助技术的人获取填写和提交表格所需的信息、字段元素和功能,包括所有指示和提示。 我们的产品不使用表格。
C 分部分--功能性能标准 § 1194.31 功能性能标准。
要求 支持
(a) 应提供至少一种不需要用户视觉的操作和信息检索模式,或为盲人或视力受损者 使用的辅助技术提供支持。 我们的产品支持操作系统内置的无障碍功能(在主机控制的客户端区域进行操作和信息检索除外)。
(b) 应提供至少一种不要求视力超过 20/70 的操作和信息检索模式,以音频和放大 打印输出的方式同时或单独工作,或为视力受损者使用的辅助技术提供支 持。 我们的产品支持操作系统内置的无障碍功能(客户端区域的操作和信息检索除外,该区域由远程主机控制)。我们产品的用户界面继承了系统对字体、大小和颜色的设置。它支持所有用户界面控件的高对比度系统设置(由远程主机控制的客户端区域除外)。
(c) 应提供至少一种无需用户听力的操作和信息检索模式,或为聋人或听力障碍者使用 的辅助技术提供支持。 我们的产品无需用户听力即可使用任何应用功能。我们的产品不使用任何形式的音频提示。
(d) 如果音频信息对产品的使用非常重要,则至少有一种操作和信息检索模式应 以增强听觉的方式提供,或应提供对辅助听力设备的支持。 我们的产品无需用户听证即可使用任何应用功能。
(e) 应提供至少一种不需要用户讲话的操作和信息检索模式,或为残疾人使用的辅助 技术提供支持。 我们的产品不需要语音识别功能。
(f) 应至少提供一种不需要精细动作控制或同时进行的操作和信息检索模式,而且在伸 手能力和体力有限的情况下也可操作。 我们的产品不需要精细动作控制或同时操作。我们的产品可以在伸手能力和力量有限的情况下操作。
D 分部--信息、文件和支持 § 1194.41 信息、文件和支持。
要求 支持
(a) 向最终用户提供的产品支持文件应根据要求以其他格式提供,不另收费。 我们的产品文档以数字压缩 HTML 格式提供,完全可以使用 Microsoft Windows 提供的帮助应用程序进行访问。我们还提供 PDF 格式的产品文档。
(b) 最终用户如提出要求,可免费获得以其他格式或其他方法提供的产品无障碍和兼容性特征说明。 无障碍信息可在各产品文档中查阅。
(c) 产品支持服务应满足残疾最终用户的通信需求。 支持信息可从各产品文档和OpenText Connectivity 网站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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